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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北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08-08-15 09:16  文章来源:河北区经贸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津北经贸通[2008]9号

          关于做好河北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区各餐饮企业:
  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关于推动我市2008年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河北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推动我区餐饮业发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促进餐饮服务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就做好我区国家级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是推动我区餐饮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进服务业实施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区现有餐饮企业400多家,大型酒店、饭店、老字号、品牌店、特色店等有85家,具备了争创国家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酒家酒店的条件。开展酒家酒店国家等级评定,引导餐饮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推广、普及,把科学技术、管理经验转化为生产力。使我区餐饮业业态水平、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二、酒家酒店等级评定依据
  河北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工作依据国家标准《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2000)和国家标准《质量管理系统》(GB/T19001-2000)的要求进行。
  三、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范围和条件
  河北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范围为座落于我区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中高档餐饮企业。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条件为正式营业一年以上的酒家和酒店,均可申请等级评定。申报国家特级酒家酒店营业面积不少于800m²,厨房(含附属用房)面积与餐厅面积之比不小于0.8﹕1。
  四、酒家酒店等级评定机构
  (一)国家特级、一级酒家酒店由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二)国家二、三、四级酒家酒店由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成立河北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区经贸委牵头,成员单位有区经贸委、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等有关人员组成。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委商业科。商业科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程序
  (一)餐饮企业向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报参评。
  (二)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参评的酒家酒店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评企业应申报的等级。
  (三)参评的餐饮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级酒家酒店企业内审员培训班。
  (四)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对申报国家二级、三级、四级酒家酒店的企业进行预审。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对申报国家特级、一级的酒家酒店进行预审。
  (五)区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对申报国家二级、三级、四级酒家酒店的企业进行评审。市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对申报国家特级、一级的酒家酒店进行评审。
  (六)对申报国家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经评审合格的餐饮企业,由市、区评审委员会颁发国家商务部授予的国家级酒家酒店牌匾和证书。
  六、评定工作的费用
  (一)国家特级、一级的参评费用主要包括:培训费、预审费、评审费等约5600元。
  (二)国家二级、三级、四级的参评费用主要包括:培训费、预审费、评审费等约3400元。
以上两项收费由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收取并向申报企业开具发票。
  七、扶持政策
  为了支持鼓励河北区餐饮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级酒家酒店评定工作,不断提高我区餐饮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接待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区经贸委利用市有关部门政策,对获得国家等级评定的餐饮企业给予资金、宣传、服务等方面的扶持、支持。
  八、工作要求
  国家级酒家酒店代表着行业形象,也是广大消费者鉴别其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为做好我区国家级酒家酒店评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定工作。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是我区促进餐饮业加快发展、推行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的重要措施。国家级酒家酒店的质量和数量是一个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标志性代表之一,是区域餐饮经济、餐饮文化和餐饮服务水平、质量集聚效能的表现。
  (二)各企业要积极参与申报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评审工作,使企业的管理水平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保护一批老字号,培育一批餐饮名牌企业,支持一批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促进餐饮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步伐,为推动我区餐饮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积极鼓励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特级和一级的评定。结合本地区餐饮业的实际情况,推选一批餐饮业骨干企业申报国家特级、一级酒家酒店,鼓励一批中小型特色企业申报国家二级、三级、四级酒家酒店,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企业分期分批申报国家级酒家酒店,逐步使我区餐饮企业在等级评定过程中规范服务、合理定位、突出特色、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餐饮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九、联系方式
  参加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的各餐饮企业将申请报区经贸委商业科。
  联系人:王浩 史向辉 联系电话:26472321
  传真:26472317 E-mail:hbqjmw@sina.com
  附件一:申报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企业应提前准备的材料及复印件
  附件二:天津市国家级酒家酒店等级评定预审报告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酒家酒店等级评定申请报告




                            河北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商业 酒家酒店 等级评定 通知
             (印发20份)
  抄报:天津市商务委、区政府吴挺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
  河北区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年8月2日印发

申报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企业应提前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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