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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区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2008-06-16 15:00  文章来源:河北区经贸委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其它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总理温家宝倡议,中国和东盟10国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08年10月22—25日在中国广西自治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该博览会是迄今为止国内唯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为主题的国家级展览会,现已成为企业开拓东盟市场的有效平台。为了帮助企业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降税的有利时机和双边贸易迅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抢先占领东盟市场,我区将组织全市相关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同时给予参展企业一定比例的展位费补贴,以降低企业的参展费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组织天津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由天津市商务委牵头主办,天津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承办。
  二、展会情况:
  该博览会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前四届博览会参展企业累计达7413家,来自全球65个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客商11.6万人,成交金额累计49.2亿美元,签订国际合作项目投资总额222.6亿美元。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正以年均20%以上速度递增,2007年达到1922亿美元。 2010年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是一个拥有18亿消费者、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巨大市场,成为仅次于北美、欧盟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
  三、参展范围:
  机械设备:商用车、工程及建筑机械、小型农用机械、机床、食品和包装机械、电力设备等。
  电子电器:通信产品及设备、计算机产品、音像视听产品、厨房电器、冰箱及制冷设备、空调及通风设备、洗衣及干衣设备等
  建筑材料:建筑陶瓷、卫生洁具、铺装材料、门窗幕墙、化学建材等。
  四、展位价格:
  该博览会每个展位的市场价格为10000元。为了鼓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参展,博览会给我市的优惠价格是每个展位8000元。在此价格基础上,市商务委对参展企业的每个展位给予6000元补贴,同时对企业展位提供免费特装。展位费先交后补。
  五、展品运输:
  我们将对参展企业的展品去程运输提供免费服务,参展企业的展品回运,中介服务机构将按市场价格收取运输费用。
  接到此通知后,请你单位填好参展企业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2008年6月15日前传真至:26472317。
  联系人:王浩
  电 话:26472321
  特此通知。
  附件:参展企业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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